本报讯记者从晋城市人社局获悉,我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于日前完成,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“十二连调”,全市53739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受益。
此次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(职)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,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。具体调整标准为: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,再按本人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、不含折算工龄)每满1年月增加3.5元,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;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【1983】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,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;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,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;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,月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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